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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起惊讶的嫖娼案,8000元的价格约嫖了一位处女,事后竟报警求助-天天观速讯

2023-04-06 18:17:45   来源:婔嫦视野    


【资料图】

看到一起让人惊讶的嫖娼案件,一名男子,通过网络,以8000元的价格约嫖了一位22岁的处女;谁曾想,完事后却发现女子并不是处女,发生争执;愤怒之下,就报警求助。广西南宁,一位开烧烤店的老板张某,由于生意好,赚到了钱,就开始饭饱思淫欲;就在网络上,搜寻猎物。不久,就结识了一位名叫全某的女子,聊着聊着,张某得知,全某今年22岁,还说自己是处女;顿时就引起了张某的兴趣,而且全某也长得很漂亮,迷得张某神魂颠倒;张某本来就好色,上网就是为了搜寻猎物的,遇到全某这样的女子,他自然是不会放过的。于是,张某开始试探性地与全某聊天,脑子里就想与全某发生一些故事;从聊天的话语中,张某感觉全某是可以约的女子,就大胆地提出了自己的想法,全某也意愿与全某约会;但是,全某说她还是处女,不能这么随便。作为烧烤店的老板,张某现在自然是不缺钱的;就对全某说道,如果全某意愿与自己过夜的话,钱不是问题。经商谈,全某意愿以8000元的价格,跟张某过夜。随后,张某就在一家酒店开了房,并将定位和房号发给了全某,全某也依约来到酒店张某开的客房,看到梦寐以求的全某,张某心里乐开了花;按照约定付给了全某8000元。当晚,他们就发生了关系;谁曾想,完事后,张某却发现全某根本就不是处女;就质问全某,为什么要欺骗他?并要求,全某退钱。但是,全某却说睡都睡了,哪有退钱的道理。面对蛮横的全某,张某也只能哑巴吃黄连;但是,张某越想越气愤;对全某说道:“最少得退7000元,不然我就报警!”听到张某这话,全某也不示弱,说道:“报就报吧!”忍无可忍的张某,立刻拨打了报警电话,说自己被诈骗了。接警后,警方很快来到酒店,将张某和全某带回警局,进行调查处理。经讯问,警方得知,张某并不是被诈骗;两人的行为,分明就是卖淫嫖娼行为。我国《治安管理处罚法》第66条的规定,卖淫、嫖娼的,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,可以并处五千元以下罚款;情节较轻的,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。张某贪图全某的美色,以8000元的价格,与全某约定在酒店过夜,这种行为的性质,就是卖淫嫖娼行为;虽然,全某欺骗了张某;但是,张某确实已经付钱给了全某,并发生了关系,其行为构成卖淫嫖娼,是没有什么疑问的。最后,张某、全某因涉嫌卖淫嫖娼,被警方处以行政处罚,并收缴8000元交易价款。天网恢恢疏而不漏,互联网不是法外之地,每个人都要为自己的行为负责;饭饱不能思淫欲,敬畏法律,才能约束自己的行为和欲望,千万不要以身试法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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